多部门联合制定互联网电视接收标准
浏览:1057 发布日期:2016-04-17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强制国家标准制定工作14日正式启动。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对电视盒子的监管将越来越规范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行业健康发展。
  14日,工信部牵头召开“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强制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启动会”。启动会期间,工信部还联合了国家标准委及质检、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和产业界各单位成立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标准工作组,共同推进完成标准制定。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视频内容的不断丰富和我国互联网带宽的日益增加,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的产销量增长迅速。但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特别是网络智能机顶盒等产品设计制造门槛低,生产企业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信息安全风险重重,视频内容难以管控,目前普遍存在产品随意安装互联网视频播放软件等问题,甚至某些生产企业通过私设服务器向用户非法提供电视节目和境外电视节目。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硬标制定工作的启动将从技术标准的角度对于终端接收设备进行管理,改变现在互联网电视终端良莠不齐的混乱局面,从而实现内容进入的有效管理。
  随着标准细节的制定和实施,未来所有基于互联网电视的终端设备必须符合标准,同时生产前必须通过产品的标准测试,否则将不能生产、销售、流通和使用,这或将从根源治理山寨盒子。
  根据介绍,《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主管,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第一起草单位配合工信部的工作。
  据业内人士分析,随着互联网电视管控的进一步加大、相关行业规范的逐步落实,市场恶性竞争有望减少,有助于建立一个规则清晰的商业模式,这对龙头企业是利好。


此前,广电总局针对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要求:

2014年6月,针对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下发了关于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的通知。

2014年7月,要求所有互联网电视盒子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

2015年7月,给7大牌照方(CNTV、华数、上海文广、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中央人民电台这7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其针对互联网电视现存的违规现象进行整改,否则取消播控权。

2015年8月,扩大TVOS智能电视操作系统试点范围,未来有线运营商推出的OTT机顶盒等终端只能安装和使用TVOS1.0,不得安装其他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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