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卫星“锅盖” 被判有期徒刑八月
浏览:2939 发布日期:2016-07-17

    法制网记者 王春 法制网通讯员 嘉文
  不少人都收到过“安装卫星锅盖”的小广告,号称安装后能收看世界各国的电视频道,但很多市民都不清楚这样的行为其实是违法行为。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法院首次对一起非法经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范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锅盖”,因其可以被用于实施传播淫秽色情节目、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受国家严格管控,规定除依法可以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该案中,陈某、范某夫妇在未取得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的情况下,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从他人处购进卫星接收机等设备,并在自营电器店和淘宝网网店进行非法销售。
  2015年9月22日晚上,民警检查这家电器店,现场查获奥歌、佰视达、飓风等品牌的机顶盒及卫星接收机86台。
  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认定,奥歌、佰视达、飓风等8种设备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至被查获时止,陈某、范某夫妇累计销售上述设备超过10万元,获利2万元左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范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官提醒: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同时,擅自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也存在着诸多隐患,设备在安装的过程中容易造成屋顶和墙面渗水,雷雨天气也容易引发雷击等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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