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与广电博弈中前行 在政策导向中发展
浏览:1133 发布日期:2017-02-25

  IPTV从萌芽到现在已经经过了十二年时光的摸索,“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几乎同时诞生的IM、微博、网络视频等都已经发展到亿级用户,坐拥庞大生态,而沉寂多年的IPTV从2015年以来,得益于政策市场的双重利好,也终于迎来期待已久的发展爆发期。细观IPTV这些年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其与播控政策的变迁息息相关。在新媒体的播控平台中,IPTV是最为特殊的,因为电视播出本身的属地化特性以及监管部门对于可管可控的要求,最后使得IPTV采取了中央和地方的二级架构播控体系。播控体系和制度的确立也随着IPTV发展的不断完善,给中国IPTV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磨合的曲折,同时也导致了IPTV播控合作形态不同地域的多元化。在IPTV终于迎来发展大年之际,我们不妨回看来路,看看十二年间IPTV播控发展的方向,以及播控政策如何影响IPTV的发展。
  一波三折 IPTV播控权博弈不断
  2004年,中国IPTV业务正式启动。根据广电总局2004年7月颁布的法规,“开办以电视机、手持设备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传播业务”,须取得IPTV牌照。其中,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就是业内通称的IPTV全国牌照,只能在规定区域内开展业务的则称之为IPTV区域牌照。
  2005年5月,广电总局颁发第一张IPTV牌照给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这标志着IPTV正式被纳入广电总局管辖范畴,从此有了合法性,在中国正式破冰。为了更好的促进IPTV的发展,上海文广于2005年11月成立了上海百视通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和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运营IPTV业务的新媒体公司。
  继上海文广获得IPTV全国牌照之后,2006年有三家平台也陆续拿到了IPTV牌照:2006年5月9日,中央电视台获得第二张IPTV牌照,由央视下属公司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来运营IPTV业务;2006年8月,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对外宣布其获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第三张全国性IPTV业务牌照,随后南方传媒专门成立了南方传媒互动电视有限公司,负责南方传媒集团互动电视平台的建设和运营,面向广东省和全国开展有线互动电视和IPTV等业务;2006年四季度,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申请IPTV全国运营牌照,2007年初开始正式对外开展相关业务。中国国际广播电台IPTV业务对外的运营主体是国广东方网络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定,以上四家IPTV牌照方需要负责集成平台上的内容和运营。
  实行二级播控之前,除了四张全国性的IPTV牌照外,国家广电总局还陆续下发了2张地方IPTV牌照和1张IPTV行业牌照:

  2007年,广电总局给浙江广电颁发了一张区域性的IPTV牌照,允许其在浙江省范围内进行相关业务的开展。二级播控实施之前,利用该牌照进行业务运营的主体是杭州华数。与浙江广电一样获得IPTV地方牌照的还有江苏电视台。2009年底,广电总局对于江苏电视台要求开办IP电视业务的申请给予了许可回复,实质是给地方广电颁发了IPTV的地方牌照。
  获得IPTV行业牌照的则是华夏安业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1月30日,华夏安业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中的三个类别的增项许可,其中之一是IPTV行业牌照。华夏安业的牌照内容有所限制,只能以教育类为主,传播范围为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可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地区。
  而获得IPTV牌照并不代表接下来的发展会一帆风顺。根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规定,拥有全国范围内开展IPTV业务的牌照运营商,如需在具体的地域开展业务,还需要再经过国家广电总局的审批,才能正式落地,进行商用。因此,中国的IPTV业务从试验到商用,其中需要经历的正式的审批和监管程序是相当复杂和严格的,而这基本上限制了中国IPTV业务快速成长的可能性。而且IPTV在二次落地的过程中,地方广电的态度成为左右IPTV发展的关键因素,甚至部分地方出现了广电封杀IPTV的现象。据悉,2006年春节前夕,泉州广电发布一则公告,指出上海文广与泉州电信合作的IPTV不具备运营资格,将对其依法予以取缔;随后,浙江广电也正式发文宣布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封杀IPTV。甚至持续到2010年,依然有地方广电发声要查封IPTV。
  IPTV本身发展并不顺利,奈何中途又杀出一个竞争对手。2010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正式向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颁出了我国第一张互联网电视牌照,IPTV从此又陷入与OTT之间的争夺,处境更加困难。
  据了解,南方传媒虽然获得了IPTV全国牌照,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却并不顺利。2010年6月,南方传媒内部人士透露,南方传媒IPTV牌照已被广电总局收回,但具体原因可能并非广电总局单方面收回,而是南方传媒没有进行牌照的年审,属于自动放弃。
  IPTV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截止2010年,IPTV产业一直都没有相关政策的支撑,只是艰难的与广电进行博弈,直到2010年国务院三网融合相关文件出台后,行业监管部门关于IPTV的具体管理文件才陆续发布。

  政策加持 二级播控体系下IPTV砥砺前行
  从中国的政策导向和安全播出的角度出发,为了更好的将IPTV纳入管理范围,2010年开始,国家广电总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从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整体架构、规范建设、运营管理等多角度进行了指导规划。
  344号文:明确提出建立二级播控平台
  首先是2010年7月广电总局下发的344号文——《关于加强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中正式提出了二级播控平台的概念,明确建立以中央电视台为总播控平台,地方电视台为集成分播控平台的IPTV播控架构。因此,IPTV全国牌照、IPTV地方牌照以及IPTV行业牌照被悉数收回,原有的IPTV牌照体系被广电总局重新打造的二级播控平台体系所替代。
  此外,344号文还提出,IPTV集成播控平台播出的节目信号经由电信企业架构的虚拟专网,传输到由IPTV集成播控平台管控的用户机顶盒。也就是说广电总局试图从监管角度屏蔽电信运营商参与IPTV业务经营的可能性,只将其作为透明传输通道,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原有IPTV牌照商和电信运营商之间合作的方式。而且344号文中部分条款触及了合作双方原有的利益格局,也为后续的进展乏力埋下了伏笔。
  43号文:省级电视台可申请分平台播控权
  时隔两年,2012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就IPTV集成播控平台再发文——43号文《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中进一步规范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的相关问题。

  依据43号文的要求,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和分平台、全国性IPTV内容服务平台和省级内容服务平台、IPTV传输服务企业,均应分别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具有相应许可项目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方可对接并开展业务。
  43号文通过牌照将监管(播控)与经营(内容服务)职能明确划分开来。不难看出,43号文延续三网融合第二批试点公布以来广电总局对IPTV的管理思路:即分级管理、经营与监管分离。
  43号文以文件形式确认了播控平台的二级架构,并在344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二级播控的主体是省级电视台,这说明政策在逐步的细化。在新牌照体系中,地方播控分平台的话语权显著增强,无疑将主导与电信拓展新IPTV用户的合作。
  在344号文与43号文的驱动下,2013年5月,中国网络电视台与上海广播电视台联合投资设立了IPTV合资公司“爱上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全国唯一的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可经营性业务的运营。自此,IPTV牌照方由原来的4家IPTV全国牌照变为现在的唯一一个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
  97号文:加快完成IPTV播控平台建设
  为了更好的落实新的IPTV播控体系,2015年5月,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了97号文——《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广电总局结合即将全面深入推广的国务院三网融合部署,以及总局关于IPTV建设的要求,从三网融合文化安全保障角度出发,提出了在当前和下一阶段IPTV的指导建议,其中包括加快完成全国统一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与加快IPTV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加快推动与IPTV传输系统按要求对接。
  就97号文内容而言,主要还是基于344号和43号文的内容,进一步重申了规范建设、对接和运营管理政策。但文中频繁出现加快、尽快等字眼,以及强调属地管理,同期建设监管平台,则体现了广电对于IPTV业务的重视,以及广电希望保持对电视屏的绝对控制力。

  97号文的出台,是基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的背景。IPTV随着三网融合的全面推进,正式成为广电总局所认可的中国电视媒体传播的合法形式,自此,国内的IPTV业务迎来新的发展高峰。
  97号文出台约半年之后,2015年12月9日,辽宁省广播电视台的IPTV业务得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验收,获得了IPTV省级的播控平台牌照,此牌照也是全国第一张省分平台IPTV牌照。同月之内,2015年12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广东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正式验收;2016年2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7号文件批复广东广播电视台正式获得IPTV省级播控平台牌照。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和湖南IPTV集成播控平台随后也接受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验收。
  据了解,二级省分播控平台要求很明确,只要条件具备即可下发。省分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验收组会着重对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机房、IPTV分平台EPG管理、节目内容集成播控、用户管理、计费管理、“双计费、双认证”等核心技术功能进行考察。目前全国各个省份都建立了二级IPTV播控平台,等待广电总局的审核验收。
  小结
  历经12年,IPTV牌照方由分到合,整个历程中,受过政策的挤压,也受过博弈的阻拦,无论如何,现在已经进入快车道。随着IPTV用户规模的日益增加,商业模式的日趋成型,播控平台背后所潜藏的商业价值也引发了一系列围绕它的新博弈。只是以往IPTV博弈都为电信、广电的市场之争,而如今的争夺,则更多是在广电体制下的中央和地方,地方省和市,各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但即便这样,不可否认的是,IPTV的二级播控体系仍是当下广电与电信业务进行融合的最佳模式,是可管可控要求下IPTV发展的最合理模式。
  据流媒体网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IPTV用户数已经达到9000万,在IPTV商业模式为产业认可的情况下,如何在现有IPTV播控体系下进行利益的均衡分配,产业链各方寻求彼此商业利益最大化,将是整个IPTV产业需要继续探索的命题。
  当政策不是瓶颈,当带宽有了保障,当终端渐趋智能,当产业链都认识到IPTV的商业变现优势,二级播控管理制度下的IPTV如果能够实现利益的均衡分配,进入良性运作阶段,IPTV在2017年一定会迎来新的发展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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