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司:数字有线电视“点对点”催缴电费正式上线
浏览:1881 发布日期:2014-01-01

  新华网辽宁频道消息 12月25日,沈阳市法库县田先生家的电视机下方出现了一条滚动字幕“尊敬的用户,您的用户编号:74202*****,用户名称:田*,本月电量225,电费120.38元,目前已欠费117.02元,请及时缴费,如有疑问,请联系抄表员:何**,联系电话:150********。如果已缴费,请忽略此短信。”这是沈阳供电公司拓宽营销模式,开展数字有线电视“点对点”催缴电费方便用户的新举措。

  从沈阳供电公司营销部了解到,这是沈阳供电公司响应省公司推进“双无”管理模式,在推进无人工抄表和无人工催费管理模式过程中,继全省统一实现手机短信催费、电话语音催费后,对其他消息渠道开展催费业务的成功拓展。只要客户在有线电视台订阅了“用电信息发布”提醒服务,客户就可以免费在电视上收到供电公司的欠费专属温馨提示。

  目前,沈阳供电公司率先与法库县网络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用电信息发布业务,只要用户订阅了“用电信息发布”提醒服务,绑定客户的用电客户号与有线电视设备号,客户一旦发生电费欠费,供电公司方就会形成催费文件自动发送到有线电视方,用户即可在自家电视上看到供电公司的专属温馨提示。

  法库供电分公司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在公司与法库县网络有限公司业务合作过程中起到纽带作用,有效缩短前期准备时间。目前,法库供电分公司所辖供电区域内已有1万多户数字有线电视客户订阅了“用电信息发布”提醒服务,实现对订阅用户单独催费,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还有效保护客户的隐私,同时大大降低了催费员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催费员感受到科技带来的改变,尝到“双无”管理模式的成果,得到广大基层职工的认可和好评。

  下一步,沈阳供电公司还将与沈阳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合作,继续开展“用电信息发布”业务,扩大催缴电费范围,业务范围在点对点催费的基础上丰富合作内容,增加公告信息发布业务。沈阳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拥有用户约110万,占沈阳供电公司用电客户的四分之一,与沈阳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的合作将使无人工催费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网络转载

扫码下方或搜索关注公众号“卫星参数网”,独家内幕新闻!

卫星参数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