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销售、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浏览:1512 发布日期:2013-11-27

本报讯 见习记者李水龙报道 近日,市文广新局组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我市非法销售、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进行认真排查、整治。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行为,维护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据了解,联合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豪德广场、市五金电料批发市场和魏都路、学院门前街等主要市场和街道,对其中存在的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点进行检查,共查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天线55副、高频头55个、接收机16台。同时,对我市多家宾馆的卫星电视接收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个别宾馆存在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问题,已移交执法支队进行处理。

以上内容来自:汴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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