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家媒体都相继报道出广电要求限期侦破广西直播卫星设备盗窃案的消息,要求对广西、钦州等地的直播卫星盗窃事件,限期破案。然而在解读新闻消息时,感觉广电更多的是要求对直播星的整治工作(期限4个月),以及加大对各市、县倒卖直播卫星设备的打击力度,不免让人感觉广电此举:名为侦破直播星设备盗窃案,实为清除“山寨版”直播星。
事实上,广电与“山寨版”直播星之间的积怨,由来已久。广西等地的直播星设备被盗一事,发酵为广电对“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专项整治,以及对山寨版“直播星”的严厉打击,原因就在于广电三枪没能毙掉“山寨版”直播星。
第一枪:升级
对于广电将直播星升级加密,在用户和销售商看来,并不是个秘密。由于原先的直播星主要是由政府统一招标后免费发放给偏远地区农牧民使用,致使直播星所传输的节目未曾加密。在这种免费形式下,销售商看到了利益,用户体味到了实惠,导致了“山寨”市场的繁荣,却扰乱了有线电视的正常运营,以及损害了广电运营商的利益。因此,广电开始对直播星采取升级加密,想要一枪毙掉“山寨货”,如:广电在今年年初到现在,多次对中九卫星进行升级加密,但是效果甚微。推荐相关文章:《直播星:将升级进行到底!》
第二枪:封杀
封杀,广电显然知道清除“山寨货”,好比“治标不如治本”的道理一样,关键在于管治制造商,因为没有制造商,哪有“山寨货”。因此,广电利用手中的权力,加强对生产直播星设备的制造商的管理,以及对非法制造商与企业的封杀。如:今年3月份,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相关企业发出《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对直播卫星信道解调芯片和机顶盒进行检查的通知》,目的就是对中星九号直播卫星解调芯片和机顶盒的企业进行检查,封杀那些非法流入市场的中星9号机顶盒所用的芯片及机顶盒型号的相关企业。但是,此次广西广电开展的直播卫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倒卖直播星设备,可以反映出广电的第二枪“封杀”,并没有完全击毙“山寨货”。推荐相关文章:《广电总局:中星九号非法芯片和机顶盒将被封杀到底!》
第三枪:法令
在国务院所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一项条款中明确指出,“对于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我国实行定点生产、销售和安装使用的制度”。换言之,任何人对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不得私自销售,也不得私自安装,否则就成了违法行为。这条90年代颁布的法令,并没有让“山寨版”的直播星设备消匿在市场之中,相反,“山寨货”却更加猖獗,截止到2010年初,“山寨版”机顶盒达到了4000万台。今年4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想通过十分完善的条款法则,毙掉“山寨货”在市场上的流行。推荐相关文章:《广电总局新规出台封杀“山寨锅”》
广电三枪没有毙掉“山寨货”,显然心有不甘。此次广西等地发生的直播星设备盗窃案,广电正好借着此事,再来清除地方的“山寨版”直播星设备,避免遭人口实。
实际上,广电大可不必多此一举,借着侦破直播星设备盗窃案一事,来暗中肃清地方的“山寨货”。广电应该这样想,规范有线电视市场是广电应尽的职责,何必在清除“山寨货”时,拿块羞布作掩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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