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中星9号”的顺利升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直播星”时代终于到了!为期30年的坎坷历程有了一个标志性的节点,一个立体化的数字电视时代有了新的起点。当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直播卫星构成一个完整的数字电视体系,有关竞争和机会的话题再度成为产业焦点——直播星如何运营?是否会对有线数字电视产生激烈的竞争?“129号令”如何解禁?发展节奏和产业机会究竟如何——这些话题再度成为舆论焦点,也确实存在着不少误解和误读……
直播星来了
文/汪云 包冉(《中国数字电视》)
中星9号
经过多年的期盼和等待,中国的直播星几经挫折,终于在2008年6月9日顺利升空。至此,数字电视三大运营主体:有线、地面、卫星全部到位,竞争的大幕正徐徐拉开,中国数字电视市场的发展开始进入全新的时代。
新华社西昌6月9日电:“中星9号”广播电视直播卫星于当日20时15分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卫星将于北京奥运会前投入使用。
升空之后,卫星按计划将定点于东经92.2度赤道上空。“截至到今天(6月18日——编者注),中星9号所有的太阳能电池板已顺利打开,未来几天内将进行几次转移,最终将于7月7日完成最后轨道定点。7月8日各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评审验收后,中星9号将正式交付广电部门作为针对个人接收的广播电视直播卫星使用。”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告诉《中国数字电视》的记者。
直播星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热点话题。典型者如“产业论”,即按全国20户以上的71.6万个自然村,每个村以20户、每台接收设备以300元计算——仅“村村通”带来的终端硬件销售额就近43亿元;还如“竞争论”,即直播星进入运营后将对有线数字电视造成巨大冲击,大量上星的免费节目、全国地域的卫星覆盖将大量“抢走”有线数字电视用户。
实际上,对于直播星这种覆盖能力最强、成本最低的数字电视传输模式,既不可盲目乐观,又不可盲目紧张甚至悲观。作为由中央财政完全出资并管控的直播星,其发展节奏和方式有着明确的计划性——
首先,一期运营的关键词非常明确,即农村、免费、公益。二期商业运营尚无任何明确计划,其是否启动、如何启动都要看一期为“村村通”服务的效果而定。
作为公益性服务平台,直播星的卫星采购、发射及维护成本全部由国家财政支出;并且,一期48套标清数字节目、48套立体声数字广播和数据广播业务全部免收上星费,购置了终端接收设备的用户可完全免费接收。
作为完全出资人,国家对直播星的一期建设要求很明确,即扩大我国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覆盖,针对全国已通电但广播电视不通达的20户以上自然村,解决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问题。
中星9号的发射及测控由空间段运营公司——中国直播星公司负责。为此,直播星公司在北京东北旺地区建立了新的测控基地;地面段EPG及数据广播服务由地面运营平台——广电总局无线局负责维护及运营。
“很多电视台、电台现在抢着要上星,”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笑着说,“其实很简单,现在不但免收上星费用,更使其覆盖范围和影响力、经济效益将产生质的提升。”
根据目前规划,已批准上星的首批48套电视节目中,包括中央台新闻频道、1、2、7、10、11、12、少儿和音乐等频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视频道;还有7套少数民族语频道。上星广播频道的配置与电视频道类似,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多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套+少数民族语多套。
数据广播前期只提供一些基本信息服务,内容由广电总局无线局负责制作及播出。
中星9号在一期运营内,只使用了22个转发器中的4个。作为一颗广播电视专用星,所余18个转发器迟早要全部投入使用,届时能提供150~200套标清和高清节目。这是未来商业运营的资源所在,但目前尚无明确的中央指令。
“中央也在看,”王联说,“看直播星的一期运营效果是否达到了要求,只有把基于‘村村通’的公益性传输服务完成好了,才谈得上后续的商业运营。”
其次,我国自主研发的信道传输标准ABS-S,将有助于国内直播星产业化提速。
“与国际上最新的卫星信道传输标准DVB-S2相比,ABS-S与其性能相当,并且产业实现更简单、成本更低,”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告诉记者,“最重要的是,ABS-S彻底解决了直播星的安全接收问题。2007年底,中天联科已推出ABS-S接收解调芯片AVL1108 ,随着国芯、国科广电等企业的加入,ABS-S芯片的平均价格必然会下降。”
曾经有一段时间,业内有过关于ABS-S芯片垄断的质疑,“这根本就不成立的,”王联说,“作为广电总局,我们欢迎各方企业都参与到直播星的产业化建设中来。”
在信源编解码方面,在综合比较了AVS、DRA的技术成熟度后,一期的视频编码仍将采用MPEG-2,音频道编码则采用我国自主研发的DRA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标准。
在接收终端方面,要求相关产品能够按照GY/T 233-2008《直播卫星综合解码接收机进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对符合ABS-S调制技术规范的信号进行正确解调。同时须经测试,颁发入网证进行统一招标后方能进网使用。“目前已有约30家企业进入一期招标名单,”王联介绍说。
从天到地
直播星的管理、运营分为空间段和地面段。空间段相对简单,主要负责卫星发射及运行测控;地面段主要负责卫星接收终端、内容、服务及未来商业平台的运营。
2007年12月成立的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是直播星空间段运营的惟一主体。按照国资委批准的重组方案,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整合了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通信卫星有限公司旗下所有与卫星相关的资产、业务和团队,管理着中卫1号、鑫诺1号、鑫诺3号、中星6B等四颗广播电视传输星,以及最新发射成功的中星9号直播星。
由于原先的直播星主星“鑫诺二号”升空后失效,中星9号从备份星升格为主星,未来还需要发射一颗中星9号的备份星。综合考虑发射场地、火箭等因素,直播星公司计划发射鑫诺4号为中星9的备份星,具体时间未定。
与曾出现故障的鑫诺2号一样,鑫诺4号卫星也是基于中国自主研发的东方红四号卫星平台进行开发,载有18个36MHz带宽及4个54MHz带宽Ku频段转发器,2008年底具备发射条件。未来升空后将与中星9号一起在东经92.2度轨道位共轨工作。
“实事求是地讲,东方红四号平台还不是很成熟,这一点从鑫诺2号升空后发生故障可见一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卫星界人士告诉记者,“所以鑫诺4号的研发工作慎之又慎,可能预期发射计划会往后推。”
根据国家规划,空间段实施公司体制的市场化运营,地面段由广电系统负责。
“对于广电行业来说,目前最大的压力是如何解决广播电视对农村及偏远地区的覆盖,”王联说,“去年转星时,广电总局曾派出多支队伍,到全国各地进行调查和督导,其结果对我们触动很大!”
“很多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其经济收入随这中央支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近几年明显提高,但是精神文化生活实在是太匮乏了,”王联感慨道,“当地农民兄弟惟一的文化娱乐方式就是电视,但在有线、地面传输方式难以覆盖或信号较差的情况下,电视接收效果很差,电视机甚至成了摆设。还有边防哨所,更是基本没有任何文化娱乐活动。”
其结果无非有二,一是群众不看电视,二是买‘黑盒子’和天线来看卫星电视,据《中国数字电视》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有2000多万卫星的“地下用户。“作为广电人,不能为群众普及广播电视公益性服务,这是我们的失责啊!”王 联感慨。
从这个意义上讲,去年大转星对农村用户来说确实是一件实事、好事,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地区“看电视难”的问题。“但对广电来说,仅仅通过功率较小的传输星,仍没法达到十七大要求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王联说,“通俗地讲,就是城市用户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农民兄弟一样也应该享受到。从技术角度讲,只有直播星能做到近乎完全的覆盖,因此直播星发射与运营首先是一项不折不扣的政治任务。”
“首先,中星6B及鑫诺3号传输容量小,不能将所有国内卫视节目通过一颗卫星上传输,对用户来说,要看到所有节目就必须买两个锅;其次,传输星发射功率较小,要实现高清晰接收,锅的直径非常大,增加了用户成本和故障率。专门的直播星传输功率大、接收天线直径小,可以很好地解决个体接收问题;另外,直播星能够传输的节目非常多,并彻底解决了安全接收问题。”王联进一步解释道,“所谓安全性,主要指不允许个人用户收看境外频道,另外要防范针对我国广播电视卫星的非法攻击。”
说到这里,就不可避免地引出了一个敏感的字眼——“129号令”。
读懂129号令:限制境外频道,但中星9号不在129号管理范围内。
“129号令”是直播星的“紧箍咒”,只要一念直播星就难以运营——但似乎是业界和大众对“129号令”的一种误读,因为其监管的核心重点主要不在“直播卫星”,而是“境外频道”。
国务院在1993年10月5日颁布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规定》,即129号令。其中第九条明文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需要可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批。
为此,在直播星的问题上,很多人认为129号的修改甚至取消是直播星正常运营的前提,也是决定直播星“钱”景的必要条件。
“我们需要结合历史背景,真正读懂129号令,”王联说,“当时我国没有自己的直播星,也没有上星节目,用户如果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后,接收到的都是境外节目。因此,当时采取了‘一刀切’的办法,要求所有个人不能收卫星境外节目。”
从这个角度看,当我国自己的直播卫星发射升空、并有大量境内节目开始传送时,129号令的监管原则并不存在修改之必要。对于具体的限制个人接收条款,“用司法解释的方式进行融通并不难,”王联认为,“实际上,作为法律法规,其整体修改需要一整套严格的流程规范,耗时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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