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闻原文:果山街上 10余家店铺在卖“小锅盖”2014-07-31 10:38:15 来源: 南充日报
| 根据相关规定: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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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钟林 实习生 周庆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锅盖”),是一种能够接收卫星节目的装置,国家明令禁止私自安装,记者近日在市果山街发现,这些被明令禁止的“小锅盖”居然堂而皇之地摆在店铺外销售。 “小锅盖”打堆卖 “安装这个省钱得很嘛,可以免费收看40多个台。”7月30日上午,记者途经果山街时发现,街上多家出售灯饰、电器的店铺,居然在门口摆起了“小锅盖”。记者数了一下,这条不到50米长的街道,两旁有10余家店铺在卖“小锅盖”。大多数店铺摆出来的“小锅盖”有两种型号,对于询问价格的市民,老板都会热情介绍。 “直接接到电视上,就可以看了,这个质量好,也便宜,只要160元,安装好了就不用交收视费,划得着啊。”一家电器行的老板见记者感兴趣,便一直吹嘘“小锅盖”的各种好处,并声称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要卖10多个“小锅盖”。 据记者了解,大型 “锅盖”售价在300元到400元不等,能够使用分流器连接3台电视,而小型“锅盖”售价为150元至180元之间,只能供1台电视机使用。所有的“锅盖”一般能接收46个频道。 为了让记者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该店铺老板表示安装很简单,可以演示一下。只见他将“小锅盖”放在人行道上,将线路接入到电视机接口,只调试了几分钟,电视屏就出现了清晰的图像。老板一边用遥控器换频道一边说,国家为控制私自安装接收器行为而设置了密码,但这种“小锅盖”还可以破解密码,自动升级,完全不会影响收看。 违规“小锅盖”隐患多 记者发现,市面上的“小锅盖”上除了表面印有“北卫”、“户户通”“永不生锈”等字样,其包装极为简陋,没有任何关于厂址、产品编号、生产许可证等具体信息。当记者问及能不能安装,会不会被处罚时,该店铺老板指着街道左右的其他店铺说:“现在哪个管你嘛,到处都在卖,我们卖的人都没遭,你怕什么?” 经过热心市民“指点”,记者在市内一些小区看到,确实有市民在使用“小锅盖”,但“小锅盖”放置隐蔽,一般不容易被发现。“我以前买过这种‘小锅盖’,用起来还是方便,就是不安全,容易招雷电。”家住市延安路的程先生告诉记者,“小锅盖”一般都是小厂制作,工艺粗糙,材料低劣,虽然安装后就能永久免费收看很多电视节目,但这种安装在建筑物顶端或户外的“小锅盖”,线路长期裸露,安全性差,极易在雷雨天气遭受雷击,从而引发火灾。程先生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朋友说,使用“小锅盖”是违法的,如果被发现会被处罚,于是就将“小锅盖”扔掉了。 私装“小锅盖”最高罚款5万元 买卖、使用“小锅盖”是否合法?大多数人表示并不在意,认为使用“小锅盖”不算是个大事,甚至也不知道有相关法律会对此进行约束。 对此,记者采访了顺庆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属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生产、销售属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尽管文化部门和工商部门三令五申、明文禁止,但一些店铺依然明目张胆地销售。”该负责人说,一些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未经许可销售“小锅盖”的现象比较普遍。市面上所销售的“小锅盖”均属于“无厂名、无地址、无许可”的三无产品。绝大多数安装在建筑物顶端,因其成本低,用料差,线路长期裸露,安全性差。 “即使城区内的供应源头被切断,也不排除市民通过其他途径购买。”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他们将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同时与工商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并对查实的售卖、使用“小锅盖”现象依法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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