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56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1号文件”)的颁布在业界引起不小震动,在对视频网站一片看衰的同时,多数人却都看好其对IPTV带来的影响。中国科学院声学所研究员侯自强、UT斯达康首席科学家杨景两位专家在沙龙现场表达了自己的理解。
杨景:听说56号文的时候我在美国,我发现很多人在关注这个政策讨论了什么问题、解决了什么问题,我的一个基本理解是,我们在理解中央的一个新规定的时候,我们应该关注它跟过去的文件比有什么变化,而不是它说了一句什么话。
我最关心的是新规定出台之后,对网络音视频的管理跟过去有什么区别。很多人说这一政策出台互联网音视频不是国有资本就做不下去了,我认为不是这样,因为过去广电总局的文件,互联网上的音视频必须经广电总局批准才能播放,而谁才有资格播放呢,是广电系统内的国有企业,这句话只是重复了一遍。
所以我认为56号文的关键点不在于这里,而是把在互联网上播放音视频的门槛降低了,从广电系统内的国有企业扩展到所有国有企业以及国资控股企业。这个文件是广电总局和信产部联合签发的,这意味着过去广电总局一家批的局面已经改变了,系统外的企业有了机会,作为机制来说,甚至互联网企业都有了机会进行音视频播放,这个播放就包括实时播放和视频点播,这对我们今天在场的机顶盒企业也是个很好的信号,我觉得这是56号文的最大进步。
1号文件说的是数字电视建设,56号文件说的是网络音视频管理,它们是两回事。1号文件实际上是在下决心改变数字电视的商业模式,它对接入网络的改造和前端系统,包括奥运高清等都提出了明确目标。这个目标怎么实现呢,一个是利用网络包括运营商的网络为它提供服务,另外是利用其它国有企业的资金、能力去改善他的接入网络和前端系统。
加上56号文件,整个音视频行业的格局就改变了,变成了一个竞争格局,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对不管做IPTV的,做网络音视频的,做机顶盒的都是一个机会。
侯自强:过去广电总局的文件它不是泛指互联网音视频都管,它文件的核心是使用电视做终端的频道由他管,换句话说使用电脑做终端的互联网视频他不管。56号文,按广电的想法,电视媒体不管在哪里都不是开放运营的,比如说在美国也必须是美国公民为主来做,只是说我们的56号文件把互联网媒体和电视媒体画了等号,没有很好的加以区分,应该进一步细化区分管理。
事情还要看后续发展,对运营SP没有那么快产生实质影响,目前最大的影响是VC开始观望,不继续投钱了。
1号文最大的是两点,一个是对广电开放了,它可以进入电信增值业务,而电信也可以参与建设广电接入网络,这个可以说是一大进步,废除了三网融合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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